四川高院昨签发最后3个死刑令
(聂敏宁 见习记者 夏佳)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正式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结束了20多年来地方法院对死刑行使核准权的历史。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见证了省高院李少平院长签发最后一批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执行死刑命令的时刻。
记者见证四川高院签署的最后3个死刑令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省高院。李少平院长亲自签署了3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死刑案件,分别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一起抢劫案和一起绑架案。其中一个案件中有3人将被执行死刑。这3个案件都是已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同意核准死刑了的,也是四川省高院签署的最后3个死刑令。
对每个案件,李少平院长都先签署了一个判决裁定,认定罪行及刑罚;又签署了一个执行死刑命令,将发送原审法院执行。
收回死刑核准权是法制的进步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邓修明副院长向记者谈起死刑核准权收回问题时说,这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对地方各级法院的要求更加严格了。仅从审限上来说,过去高院承担二审和死刑复核两项任务,复核是没有规定期限的,但二审审限却最多不超过两个半月。法院以后的任务更加紧迫,对于案件的质量要求也更高了。邓院长表示,收回死刑核准权体现“少杀慎杀”,对原有的刑罚观念是一种更新,也是社会法制进步,以人为本的体现。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