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1日电(记者李倩)从1日起,所有营运性燃油机动船舶不能在滇池水域内航行和作业,违者将受到没收船只的处罚。
高原湖泊滇池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泊,也是污染最为严重的湖泊之一。尽管多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不断加大治理力度,迄今已投入近50亿元的治理经费,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污染的速度。
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副处长陈巨介绍,为了保护和治理滇池,控制、减少营运性燃油机动船舶对滇池的污染,昆明市政府要求,凡是在滇池水域内航行、作业和停泊的燃油性机动船舶,需在去年底持船舶相关证照到滇池地方海事处进行登记,并于1月1日零点以前将船只集中停泊到指定的地点封存。经过调查,目前在滇池水域作业和航行的船舶涉及8家航运公司,有229条,其中营运性燃油机动船143条,工程船41条,公务船45条。这次取缔的船只主要是营运性燃油机动船,下一步也将对工程船和公务船进行整治。
“我们充分考虑到经营者的利益,对于有完整营运证照的船只,由竞标选举产生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按其好坏程度给予相应补偿;同时,为船主发放转岗就业费,客船每条给予1万元、快艇给予4000元的补贴;此外,在去年12月11日之前办理手续的船主,每提前一天,客船给予300元、快艇给予150元的补助。”陈巨说,“初步统计,143条船的补偿费用大概有650多万元,到昨天下午已全部兑现给个人或公司了。”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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