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明泉 通讯员黄进明杨勇)昨日凌晨,家住青山凤凰村的朱某,因燃放烟花爆竹庆新年,被禁鞭执法队员查获后处以罚款。
武汉警方称,前夜昨晨,由公安、工商、安监、城管等执法人员组成的禁鞭执法队员,相继在三镇查获非法燃放鞭炮烟花31起,分别对当事人给以罚款或警告处罚。
禁鞭执法工作从前日晚7时开始,全市614支执法小分队出动。当晚共查处涉鞭案40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0余箱,处罚44人。其中,家住汉口岱家山585号的丁某等13人因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分别被拘留5天。
民警再次提醒:武汉市除春节期间有条件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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