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日专电(记者岳德亮) 从今年元旦起,浙江省杭州市的居民擅自养犬,最高将被罚款5000元。
杭州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杭州市犬类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指出,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10支整治分队将上路进行为期3个月的犬类执法检查,主要查处无证养犬,不按规定养犬,非法经营、注射犬用疫苗,非法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四种行为。
对个人擅自养犬的,由城管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其无证犬,并视情节给予3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结果在社区公示;对单位擅自养犬的,除依法没收其无证犬外,将视情节给予5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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