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司法厅要求司法系统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调研制度。厅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省属监狱劳教单位正职领导干部须有一篇以上学法用法调研文章,归入个人学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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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近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干部学法用法登记管理制度,对干部学法的时间、内容、形式、课时、考试考核成绩及调研文章等情况进行登记,形成个人学法用法电子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比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学法用法工作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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