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两公司违规将受罚
市建委要求其于15日前完成劳务费支付工作,确保工人近期拿到工资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本报连续追踪的87名农民工露宿树林,讨要工资的报道,日前有了进展。昨日,北京市建委通报称,对拖欠工资的朝林公司、天瑞公司将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必须于本月15日前完成劳务费的结算支付工作。
| |
两公司需尽快完成工资支付
2006年12月27日,本报报道了一宗87名民工露宿讨薪的事件,北京市建委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昨日通报称,此事件涉及的87名讨薪工人是湖北孝感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所属工人。天瑞公司于2006年7月与北京朝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林公司)就某综合楼项目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2006年12月6日,天瑞公司完成施工退场,双方发生延期施工的劳务费结算争议,朝林公司未按照合同支付天瑞公司劳务费,天瑞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为此,自2006年12月25日起,87名工人在朝林公司办公场所附近聚集讨薪。
2006年12月27日,市建委与延庆县建委、湖北省驻京建管处一起对双方企业进行调查并积极做好矛盾的调解工作,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2007年1月15日前完成该工程劳务费结算工作,朝林公司先付10万元,天瑞公司自行筹集其余资金,立即向工人发放工资。2007年1月1日,市建委、湖北省驻京建管处再次督促天瑞公司安排好工人的吃住,并筹措资金陆续发放,确保工人近期拿到工资。
市建委将查处拖欠工资案件
北京市建委表示,朝林公司、天瑞公司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不重视,未落实市建委对工人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是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天瑞公司在解决劳务费结算争议时,以未结算劳务费为由没有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按时支付工作,严重违反市建委有关规定,市建委将对两企业做出惩罚处理。对于此类案件,市建委也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拖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