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 (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大坤 艺芳倩坤)从1月1日起,芝罘区城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看病就医也可以报销了。此举标志着芝罘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正式启动。
据了解,从1月1日起,芝罘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患病只须携带合作医疗证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可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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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点半左右,黄务街道姜家疃村民刘爱平拿着刚刚领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来到芝罘区黄务中心医院,开始了为女儿看病报销的经历。在详细询问刘爱平女儿的病情后,主治医生给她开具了处方:一瓶急支糖浆、五包小儿感冒冲剂、一盒太儿欣。付款拿到药后,刘爱平又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设在医院一楼的“合作医疗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脑中输入处方的相关资料,电脑屏幕显示药品总价31.8元,报销6.36元。不到5分钟,刘爱平就拿到了报销的药费。“没想到这么顺利就给报销了,新农合给我们城郊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刘爱平高兴地对记者说。
根据芝罘区新农合实施办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40元。在省财政对参合居民年人均补助8元,市财政年人均补助8元的基础上,芝罘区政府还将为参合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0元。参合居民在各街道医院就诊的门诊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本辖区街道医院住院,1000元以下报销20%,1001-3000元报销30%,3001-5000元报销35%,5001-10000元报销40%,10001元以上报销45%。每人每年最高限报数额为1万元。芝罘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包括:黄务中心卫生院、幸福医院、只楚医院三处街道医院及区属芝罘医院、东方医院、凤凰台医院、肺科医院、妇幼保健院。
芝罘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避免出现参合居民在定点医院报销后的药品支出仍高于药店零售费用的问题,芝罘区对乡镇卫生院136种常用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药价降幅达20%,确保参合居民享受到最大实惠。根据统计,目前芝罘区新农合共筹集居民个人缴费资金2514040元,实际参合居民63752人,其中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901人,参合率达到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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