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3日电 记者戴岚、王慧敏报道:元旦前夕,新疆又有215万人喜迁抗震安居房。至此,新疆“抗震安居工程”实施3年来,已有500.31万城乡居民搬进了新居。目前全区已新建、改造抗震安居住房105万户,占新疆现有农村住房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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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处于地震活动区,其中83.9%的县(市)处于7度抗震设防区。2002年至2005年间,新疆因灾倒塌民房达47.57万间。
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将被动救灾变为积极主动预防”的战略,决定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好城乡居民的房屋抗震问题。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中,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灾后重建与长远减灾和城乡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力争让群众住上放心房、舒心房、长久房。3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共下拨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亿元,群众自筹、社会帮扶、银行贷款共筹集200亿元用于抗震安居工程。各地通过组织农牧民劳务输出增加收入,缓解了部分农民的困难。
本报拉萨1月3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新年刚至,雪域高原传来喜讯:自2006年初西藏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来,已完成4.7万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5万多农牧民住上了新房。
去年初,西藏自治区党委决定,实施以农房改造、扶贫建设、灾区群众搬迁、游牧民定居、“兴边富民”等为建设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全区80%的农牧民,共计21.98万户住上安全、适用的住房。
安居工程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迁则迁”的原则,尊重农牧民群众意愿和生活习惯,根据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对于不同的类型,自治区制定从1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补助标准,同时通过财政贴息、援藏资金投入倾斜、信贷资金扶持、地县投入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了农牧民群众建房成本。今年,自治区还将投资6.2亿元,确保全区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521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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