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逗你玩”只能自毁前程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1-4 1:02:17 ·来源:新京报
单位聚餐,让我去订餐馆,我选了离单位较近的一家。餐馆内装饰一新,很有特色,看着比较爽,只是看到菜价时,我有点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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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结账时给了十几张“返餐券”,每张20块。摸着厚厚一摞心里暗喜“算是挣回点成本”。拿回家细细看,气不打一处来,“条条是揶揄顾客霸王条款”。
第一条,“本券仅限周一至周五中午使用”。单位中午吃饭时间短,大家都是凑合一下,根本没时间出去大吃。第二条,“现金消费满100元方可使用一张”。这有明显敲诈嫌疑:要再花几千块钱才能把这些券用出去,真是既麻烦又苛刻。第三条,“不兑换现金、不开发票、不打包、不外卖,不能与店内其他优惠推广活动同时使用。第四……第五……,最后一条是“本店对此券有最终解释权”。
这些“逗你玩”的条款让人哭笑不得,这年头,谁比谁傻啊?这家餐馆我是不会再去了。
吟秋(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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