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我市通过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散装酒的监督管理等规定,大大促进了酒类市场的规范发展,使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象也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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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市商务局在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点,重点实施溯源制度,要求酒类商品批发商在销售酒类商品时必须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酒类流通随附单”在酒类商品批发商中的推广使用已达到90%以上,有效地防止了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并在发生意外事件时,便于追究问题的根源。
另外,市商务局还免费向广大酒类商品零售商提供“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识,要求零售商在经销点的显著位置张贴,使广大市民和经销商逐渐形成“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观念。今后,市商务局除对酒类商品经销商进行检查外,还将加强对餐饮、酒吧等行业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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