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6年1月16日,少女吴雯雯因未扎头发而遭到拒考,她怀着深深的不满跳入冰冷的湖中。家长将其所在的学校和班主任告上法院。首次开庭,被告方教师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鼓掌,悲愤之中,吴雯雯的父亲要求市教育局和学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但诉讼被驳回...而种种证据显示:班主任在说谎! |
花季少女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
吴雯雯的遗书 |
——吴雯雯事件再次追踪
转眼又到了岁尾,九山湖水依旧冰冷。
2006年1月16日晚,不满16岁的浙江温州女学生吴雯雯只因未扎头发而遭拒考,跳入冰冷的九山湖。她的离去,留给了家人无限的悲伤,也让事件本身迷雾重重。直到一年后的今天,各方仍争论不休,让人看不出头绪。
当本刊与读者见面时,还差15天,吴雯雯离开这个世界就整整一年了,而如今,她幼小的身躯依然躺在冰冷的殡仪馆。
本刊曾于2006年第7期和第8期分别以《花季少女夭折,灵魂师责任几何》和《尚未沉入湖底的疑团》为题,连续两次报道了吴雯雯跳湖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吴雯雯事件非但没有尘埃落定的迹象,反而更加复杂。
事件回放:少女自杀庭上鼓掌
2006年1月16日13点05分,吴雯雯在家洗头后由母亲送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却因未扎头发而遭到拒考,留下遗书后,她于当晚跳入九山湖中。
吴雯雯自杀后,其父母吴立俊、吴芙蓉与校方就事情如何解决未能达成协议,于是他们将温州第七中学和女儿的班主任邱雪梅告上法庭。
2006年4月17日的首次庭审中,被告律师发言后,被告方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持续整齐、热烈击掌喝彩,其中包括部分校领导和教育局官员。
4月20日下午,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吴立俊认为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明显偏向被告方,遂当庭以状告温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已被受理为由提出撤诉申请。合议庭经过紧急磋商后宣布,等待行政诉讼结果,本案中止审理。
鼓掌事件发生后,吴立俊提起诉讼,认为这次鼓掌是对死者及其家属的不尊重。请求判令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市第七中学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吴雯雯家庭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综上,吴雯雯事件中,一共涉及了三起诉讼:民事赔偿诉讼、行政不作为诉讼和鼓掌事件诉讼。截至记者发稿时,其结果分别为:要求民事赔偿案件现暂时中止审理;吴立俊状告温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一审、二审已败诉;鼓掌事件诉讼经两级法院裁定驳回了吴立俊的起诉。
近日,一直免费代理吴雯雯一案的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张仁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吴雯雯事件提出了一系列疑问,他告诉记者,这些疑问如不调查清楚,吴雯雯案也不可能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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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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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塔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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