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屡屡抱怨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脆弱的时候,我们很少反省自己是不是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脆弱的制造者?刚刚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正)》将从源头制止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能再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再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了,比如不能再说未成年人“你缺心眼啊”等话语;家长不能再当众说自己的孩子是“笨蛋”了,更不能在自己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让孩子放任自由;成年人决不能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或者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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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上午9时到10时30分,本报专题热线关注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正)》,届时,如果你对未成年人应有怎样的健康成长环境有自己的看法,或者认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还有欠缺之处,都可以拨打本报专题热线5583333,届时,我们将邀请相关部门权威人员和律师为你解疑释惑。
本报记者 晓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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