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洋)3男子合谋后到银行内行窃,1人谎称找人,另两名同伙则为其打掩护,最终将柜台内一储蓄员的皮包偷走,不料他们的行为早已被监控录像全程记录下来了。昨日,合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3人各拘役3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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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2日下午5时58分,蒋某、庄某、李某3人来到合川城区苏家街某银行合川支行营业大厅内行窃,不料当时大厅里一个顾客都没有。蒋看见柜台内只两名储蓄员在忙碌,便径直朝柜台内走去,边走边掏出一张纸说:“我让表姐给我开个户,但是她下班了,我现在把身份证复印件放在她办公桌上。”此时,柜台外的两同伙也心领神会,纷纷要求办理取款业务。乘储蓄员忙碌之机,蒋迅速将其中一人放在柜台内的手提包盗走,包内有11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750元的手机。临走时,蒋还面带笑意地对该储蓄员说:“我表姐明天上班后请你们告诉她一下,你们忙吧!”
接到报警后,民警根据该行大厅内的监控录像,很快发现是进银行柜台内“找人”的蒋某盗走了皮包。随后,民警将蒋某等3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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