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第一天。记者获悉,截至昨天下午4点,只有一处办税大厅受理了两起个税申报。
合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在今年3月31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个税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申报,将要负法律责任,而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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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已有两人完成申报
昨天,记者从合肥地税各办税大厅获悉,截至昨天下午4点,合肥地税局几个办税大厅大多未收到申报表,只有城区一个办税大厅受理了两起申报,这两人是同一家私营公司的老板。
合肥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几个人过来咨询。该人士表示,个税自行申报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因此,第一天来申报的人比较少,很正常。
申报截止到3月31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自行纳税申报期限为当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
昨天,合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是《办法》实施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对于在3月31日申报截止之前,还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对其进行提示,要求其来申报。如果超过规定时间还未申报,纳税人将要负法律责任,而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报表主要填写11项内容
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现,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除了要填写一些个人相关基础信息外,主要填写的“所得项目”一栏主要包括11项内容。
11项所得具体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可委托中介代理
合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据悉,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可在地税机关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申报。
申报不等于征税
针对目前部分纳税人担心申报就要征税的疑问,昨天,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申报不等于征税。
该人士透露,其实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时候,其工资、薪金等多项收入已经缴过税了,而像股票收入,尽管在自行申报内容之中,但其还是可以免税的。
“自行申报后,该征税的要征税,该免税的要免税,不会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纳税人大可放心。”该人士告诉记者。(李世兵、王志强)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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