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日讯记者今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0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认定工作预计将于6月底完成。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以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笔试的培训和考试工作1月至3月进行,报名工作于1月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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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编、已聘任和拟聘任教师,申请认定与其工作岗位或拟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需持《申报资格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0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与其学历层次相符的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2007年应届毕业生中拟聘到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教,且已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约的人员,申请认定与其拟受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需持《申报资格证明》);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拟聘任教师职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哈市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地点:非师范类高校聘用教师在哈市教育局人事处;报考高中以下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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