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年伊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制定《交通民警“首句警务用语”及执法执勤规范用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接首办责任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告知制度》(下简称“三首一告知”制度),以促进交警队伍建设,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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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举是为了解决个别单位和少数交警接待群众报警、办事、求助时“冷硬横推”问题而制定的。按照要求,从今以后,全市交警首句警务用语必须是“你好”。另外,交警11句日常用语必须“请”字开头。
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解释,其中“首句警务用语”,指的是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与人交谈的第一句话。首句警务用语适用于全市交警执法执勤和日常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为保证此制度落到实处,交警总队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内容为:在首句警务用语及执法执勤规范用语方面,重点考核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是否使用首句警务用语“你好”,是否使用执法执勤规范用语等;在首接首办责任制度考核上,重点考核首接首办责任人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等;在服务告知制度的考核上,重点考核是否制作了符合本单位工作所需要的服务告知单,告知的范围、方式、程序是否符合《服务告知制度》的规定等;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市交警总队表示,即日起将采取随机抽查、实施倒查、适时通报方式,对贯彻落实“三首一告知”制度的情况纳入二级考评。
上门办事有权知道这些
本报讯 到交管部门办事情群众,有权了解什么?昨日起,市交警总队推行的服务告知制度解答了一切。
按照交警总队的要求,即日起,群众到交管部门办事时,有权了解办事程序、所需材料或者证件、办事政策、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电话以及投诉方式等事项。一线执法办案单位还应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案件进展情况、经办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如果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另行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严肃惩处。交警总队向市民承诺:反因单位或经办民警因应告知而未告知或告知不全,引起群众投诉或行政诉讼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包括交通管理局督察部门、信访部门将随时受理群众对服务告知的举报投诉。
交警11句日常用语
交警的日常用语必须“请”字开头。根据交警在日常管理中可能遇到的11种情况,《交通民警“首句警务用语”及执法执勤规范用语》拟定了11句日常用语。
这11句用语是:请退到停车线以后;请看信号灯;请走人行道(横道线);请不要跨越隔离护栏;这里不允许设摊,请立即离开;这里不允许随意张贴,请马上恢复原状;请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请不要逆向骑行;这是机动车专用道,自行车请绕道行驶;请不要在此处停车;请在人行道(人行横道线)推行。
开道警车6句用语
昨日,交警总队公布开道警车的新规范,将开道用语从此前的3句增为6句:前方行驶的××车辆请注意,后面有警卫车队,请靠边行驶;请支路车辆注意,有警卫车队通过,注意让行,谢谢;右侧××车辆请注意,后面有警卫车队通过,请不要穿插警卫车队;行人请注意,有警卫车队通过,请不要横穿车行道;现在有警卫任务,这条路不允许停车,请马上离开;现在有警卫任务,请稍等片刻,谢谢。
除此之外,民警在纠违、接电话、接待投诉时的用语也有明确规范。记者 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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