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检察院:恢复性司法矫正问题少年
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近年来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利用“恢复性司法”矫正“问题少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名未成年人因将2名同龄人砍伤而被送上法庭,法院开庭时,几名被告人毫无悔意,有的甚至还当庭嬉笑。为教育这几名未成年被告人,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近日将涉案被告人和该案被害人以及双方的父母请到了会议室。
“想到自己的手可能残疾,我就害怕,就想哭。”受伤的一名未成年人哭着说,并将伤口给大家看,他才14岁。“每天,他都对着天花板发呆。”一旁的母亲声泪俱下,她说,当全家老少赶到医院抢救室时,大家握紧的手都不敢松开,怕一松劲儿子就没了。说起抢救儿子那揪心的8个多小时,另一名受伤未成年人的父亲忍不住埋头痛哭。
此时,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低下了头,说:“没想到他受伤这么严重,会这么痛苦!”而在庭审时他还满不在乎地说:“砍了就砍了。”其他几名被告人此时也后悔地低下了头,低声啜泣。被告人的家长也面色凝重,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让这些未成年被告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是帮教的开始。”大渡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熊勤说,更重要的是要修复他们破损的情感世界。
据了解,大渡口区检察院自从2004年试行“恢复性司法”以来,已有近20名未成年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或未被起诉,或被判缓刑,目前他们均已重新回到学校学习,且无不良行为发生。
据介绍,“恢复性司法”又称“修复性司法”,是近20年在西方兴起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旨在修复犯罪给被害人、社会以及犯罪者本人带来的创伤,通过加害者和被害人之间的补偿性协商,最终促进加害者回归社会。新华网重庆1月6日电(记者王义)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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