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8:52东北新闻网长春日报1月6日电(记者顾春阳通讯员孙德伟)5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在全市开展新家庭建设活动,预计到2010年,我市将创建计划生育新家庭1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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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新家庭的基本标准是:少生、优生、健康、宽裕、和谐、文明、民主。新家庭将主动防病治病,积极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疾病普查,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发生;主动接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的生产信息、科技等服务培训,家庭有致富项目,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术,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0%以上;无家庭暴力,无子女辍学,无歧视妇女、虐待女孩等行为;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和谐等。
据了解,创建活动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
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活动之初,各村与计划生育家庭要签订《人口与新家庭建设计划书》,各乡(镇)村、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各地要搞好重点推进,除省、市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村外,全市还要培养10个乡(镇)、11个村作为新家庭建设的先进典型,并不断扩大培养的规模,形成滚动式发展机制。(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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