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铁窗生涯之后,周正毅走出了提篮桥监狱的高墙。短暂的自由仅维持了4个月,2006年10月,周正毅再次被有关部门拘捕。而在上海司法和公安系统的高墙背后,却有人因为周正毅而失去自由———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坚因接受周正毅家属贿赂,于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
| |
接受家属贿赂49万元
据有关部门初查结果,周正毅及其亲属等三人在上海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身为看守所所长的黄坚,接受周正毅亲属贿赂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另有港币、金银首饰若干。黄为周正毅等人在羁押期间的生活和对外联系提供了方便。
此前的2006年8月,上海提篮桥监狱教导员俞金宝因严重违反党纪,被有关部门双规。
专家说,受贿渎职的政府高官或经济要犯,一旦锒铛入狱就应与普通囚犯无异。但他们在狱中享受的特殊待遇,进一步暴露出监所系统的体制漏洞。
周正毅狱中大享特权
周正毅在上海的三年牢狱生活,处处显示出与众不同。周于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后,一直由位于浦东新区沪南路的上海市看守所收押,直至2004年6月26日转至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接受周正毅家属分三次送出的贿赂后,看守所所长黄坚为周正毅等三人提供了生活和通讯便利,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汤”,允许其使用手机等,“客观上为在押人员和案件关系人内外串供提供方便”。此外,在被羁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间,周正毅至少到位于杨浦区的上海监狱总医院看病三次,每次该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门诊,专为周正毅一人服务。
知情人士透露说,周正毅抽的熊猫烟都是交给看守保管的,周正毅在饮食、起居、通讯方面都获得了不同于普通犯人的“特惠”,“体现人权观念的亲情电话,在周那里变成了想打就打的特权电话。”
一个神秘的“寻租空间”
“其实在公、检、法、司的链条上,司法监狱是最后一环。监狱只是最终的执行部门,而前端腐败的监管才是盲点。”司法系统人士说。
而隶属于公安系统的看守所,“因为关押的是未决犯,所以寻租空间更大”。一位熟悉刑事案件的律师说,“一般各区县的案犯就关在自己区内的看守所,且看守所经费多来自于本级财政,所以本级的行政领导就很容易去‘协调’。”
犯人在看守所期间的普遍“套路”是,先取得公安上层或者本级行政领导的默许,然后弄一张病历证明,以身体不好为借口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在中秋、春节期间准许在押犯人离所探亲。而犯人亲友通过“活动”看守所干警,为犯人取得离所探亲的机会。
司法系统人士说,看守所是不让被押人员身上带现金的,但一个普遍的途径是,钱由被押人员亲属以吃饭钱的名义交到看守所。2005年,厦门市第一看守所民警吴祖仁因受贿28万元被判刑13年。因为帮忙传递字条、香烟、食品等,吴祖仁当起了看守所在押人员及亲友的“邮递员”,所得“工资”便是那28万余元。检察院进驻提篮桥监狱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王公义分析认为,权力集中带来寻租空间,监狱长和看守所长的权力很大。而法律对于量刑等的规定又是有区间弹性的,里面的寻租就发生了。“比如减刑,倘若五年刑期的只能减3-6个月,找人打招呼就能减6个月,没关系的可能只减3个月。执行的尺度大小跟寻租的空间正相关。”而监所腐败的途径无外乎三种: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目前的监狱已经越来越公开透明,即使使用上述手法也需要公开打分。”王公义说。
就目前而言,上海提篮桥监狱已经有了检察院派驻的驻监狱检察室,负责防止虐犯行为,动员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等等。一个坚固神秘的系统的改革正在按部就班地缓慢进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