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月5日电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山口支行副行长孙珩琪挪用公款、受贿案二审结案。2006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孙珩琪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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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珩琪现年32岁,去年8月9日,乌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自治区高院审理后认为,孙珩琪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冒名贷款,擅自动用银行内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手段,挪用公款1.91亿元,数额巨大,构成挪用公款罪。孙珩琪还先后四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现金共计20万余元,构成受贿罪,原审认定准确,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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