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规行为将有惩戒措施,泄露客户商业秘密、为揽客户向推荐方支付佣金回扣等25种行为将受到重惩。
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规定的,该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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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办法,泄露执业中获取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利用与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回扣,或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的等25种行为将受到中注协的严惩。
惩戒包括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3种方式,惩戒结果将被记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
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透露,2006年全国共抽查事务所1248家,占年初全国事务所总数的24%。
其中对111家事务所、12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内通报批评;对34家事务所、60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公开谴责;撤销了6名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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