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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建筑工程节前全面安检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日前西安市建委发出紧急通知,从本月起至春节前,对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找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营造“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安全严重不达标

    工程占19.3%

   2006年12月,由省建设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安全不达标工程10个,严重不达标的工程11个。日前,省建设厅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在质量方面,本次共检查了57个在建工程,其中,安全不达标工程10个,占17.5%,安全严重不达标工程11个,占19.3%。另有报建手续不齐全的工程6个,占受检工程的10.5%;在起重机械设备方面,共检查了58个施工现场的189台起重机械设备。其中,不具备资质企业进行拆装的为45台。

   检查发现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有: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上岗证件没有在项目部存放,无法证明该企业、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的合法性;一些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兼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缺岗现象严重,导致项目管理粗放;起重机械安装队伍无资质作业、使用过期资质、借资质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建设厅等部门要求,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予以处理;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处以吊销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处罚;安全不达标工地,对工地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在全省通报批评。

   

    现场出入口

    每日公示危险源

   西安市建委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西安各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春节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当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深入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狠抓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尤其对工程中外架、复式楼梯洞口、龙门(井)架料台口、项层楼梯口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杜绝使用“防尘网”;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安全施工方案,严格落实防火、防滑、防冻措施,并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强化对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特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求每日在现场出入口将危险源进行公示,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开通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实行值班岗位责任制,保证信息畅通。同时施工企业领导坚持带班,定期到工地进行安全检查,项目经理不离岗,安全员跟班监督检查,施工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春节前安全生产。特别开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值班投诉电话,029-87278262,029-87452724,遇到安全隐患问题可及时反映举报。同时,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五种疾病人员不得高处作业

   西安市建委将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的要求,继续做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各项责任举措。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认真编制所涉及到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批准。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能落实时,不得进行高空施工。

   严把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作业关。要求施工企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均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坚决防止走过场。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同时,各施工企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作业。对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的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企业定期为其进行身体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

    全面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继煤矿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相继建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后,日前,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又联合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确立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制度。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办法明确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保障农民工节前

    拿到“辛苦钱”

   春节临近,此时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的敏感期。为了巩固清欠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就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西安市建委已针对本地区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情况展开排查。

   据了解,近年来西安市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部分工程项目新的拖欠还时有发生,从体制上、机制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的任务仍然繁重。为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西安市建委严格开工、竣工和施工过程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要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对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拨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对分包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管责任,确保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同时,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在施工现场公布企业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对于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将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2007-1-11:18:02
  2006-12-255:30:10
  2006-12-185:31:17
  2006-12-115:31:36
  2006-12-45:36:55
  2006-11-205:36:00
  2006-11-13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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