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部署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成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据介绍,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和诉讼中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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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的农村、偏远的中西部地区,诉讼当事人很多是甚至连字也不认识的农村居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如果没有对困难群众、困难群体特殊的制度保护,法庭就容易变成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强者和弱者在形式正义面前会很难获得实质正义的平衡。
肖扬指出,不管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在法律面前都要一视同仁,这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据悉,除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要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刑事审理案件居高不下
“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3020件,判处罪犯759230人,同比分别上升1.6%和4.3%。”肖扬表示,两个上升数据显示,我国刑事犯罪仍居高不下,社会治安状况仍不容乐观。
肖扬分析,2006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大案多、要案多,跨国、跨地区犯罪多,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故意杀人等犯罪突出,犯罪的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低龄化趋向越来越明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去年共宣告1464人无罪
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肖扬表示,在强调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人民法院要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符合再审条件坚决再审
“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肖扬表示,人民法院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部门,主要就是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因素而设立、而存在的。因此要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据介绍,1978年至1982年,全国法院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83700件(人)次。2001年至2005年,全国法院共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2243324件(人)次,上升了近26倍。
三成民事案件调解结案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626249件,同比上升0.3%,诉讼标的金额5229.9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00114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的33.1%。
肖扬提出,今后要加大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要片面追求判或调的比率;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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