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雷山的苗族学者,我衷心感谢《贵州日报》11月29日6版刊发题为《魏晋歌舞唐宋服饰明清建筑》的报道,向国内外宣传了雷山的旅游景点及苗族文化历史。
美中不足的是,所谓“魏晋歌舞,唐宋服饰,明清建筑”之说,不符合苗族文化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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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篇幅,这里只简要介绍一下苗族文化中的几项内容。苗族吊脚楼最突出的特点是:房子的框架全系榫卯衔接。一栋房子需要的柱子、屋梁、穿枋等有上百根块、上千个榫眼之多。但苗族世代相传工艺的木匠从来不用图纸,仅凭着墨斗、斧头、凿子、锯子和成竹在胸的方案,便能使柱柱相连、枋枋相接,梁梁相扣,让房子巍然屹立于斜坡陡坎上。2001年6月,国务院将雷山县郎德上寨吊脚楼群以“郎德上寨古建筑群”为名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2月,又将西江千户苗寨吊脚楼营造工艺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是苗族吊脚楼和南方许多少数民族的干栏式吊脚楼,都是中华上古民居建筑的活化石,是十分宝贵的历史遗存。1999年2月徐仁瑶等在《中国少数民族建筑》说:“干栏式民居是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中典型的传统民居,历史悠久”1999年9月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也指出:到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建筑已分为南北两大系。南方从巢居发展为干栏式建筑,已发现的最早遗存是距今7000年以前的江西省清江营盘里和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仅在其第四文化层就发现了带有榫卯的建筑构件数十种,还有柱头榫、柱脚榫、梁头榫、直棂栏干榫……其构筑方法兼有榫卯和绑扎,技术水平已相当高。上述诸书所记述的这些干栏式建筑遗存地正是现今苗族、侗族、布依族等先民创造的。足见今天在黔东南、黔南、湘西、广西等地看到的吊脚木楼民居建筑工艺、风格早在魏晋之前就形成了。只是具体的房子不知更换了多少次了而已。即是说,今日上述民族的吊脚楼建于明清保存下来的,或许留下明清时代的某些痕迹,但其工艺肯定不是明清的风格。
据专家研究,黔东南各地现今苗族服饰刺绣图案中,大量保留着商周时代青铜器饕餮纹、云雷纹、水涡纹等,至少有3000多年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湖北省马山楚墓出土的“龙凤虎纹绣”,其质地、风格、技法、造型与黔东南现代苗绣可谓无异。有学者研究,苗族的服饰蜡染工艺比刺绣工艺还要早。黔东南苗族现今女性头上戴的牛角型银饰,其原始造型可以追溯到6000-7000年前的蚩尤与黄帝争雄于中原的时代。《述异记》一书说:“蚩尤氏耳鬓如剑载,头有角(即蚩尤族团将士穿戴的战服器物),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后来在今河北省南部、山东一带还盛行“头戴牛角而相抵”的“蚩尤戏。”今苗族地区的斗牛习俗也与此渊源有关。可见,说什么黔东南苗族今日穿的服饰是“唐宋服饰”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难道唐宋时代的汉族穿苗族这种衣服?
至于发型,在汉文古籍就有苗族先民即“三苗”“椎髻鬃首”的记载。因而说苗族女性发型是“唐代头饰”也是不对的。也就是说,苗族女性发型的历史渊源绝不止于唐代。
至于内容十分丰富的苗族习俗民风和歌舞的历史下限,肯定也不止于魏晋时代。例如苗族的巫文化在蚩尤时代以前便产生且盛行了,一直盛行到楚国时代,至今黔东南边远地区苗族民众也还很迷信鬼神。苗族的子父连名制习俗,也是源于苗族在中原地区时形成于父系氏族制时代。至于苗族歌舞也是产生于上古时代,例如雷山苗族的铜鼓舞就是一种古代祭祀舞。总之,黔东南苗族的习俗和歌舞的历史绝对不是起源魏晋的。
综上所述,有的作者对苗族文化的宣传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我们崇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崇尚真实。因此,一定要相对准确地宣传苗族文化的历史。
作者:潘定发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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