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拍摄婚纱照半途起纠纷,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婚纱店却扣留700元作为定金和化妆费不给退。日前,经开发区消协调解,婚纱店退给消费者550元。
去年12月12日,崔某与丈夫杨某到某婚纱店拍婚纱照。
双方商量好拍摄套系为2680元的婚纱照,店方让崔某交了700元定金。次日上午8:30,崔某按约定时间来到婚纱店交上剩下的钱。之后,店里的工作人员为崔某穿婚纱、整发、化妆,但在其脸部尚未化妆的情况下就忙其它事务了,让崔某一直等了两个小时,虽多次催促,店方最终也未能给崔某脸部进行化妆。崔某丈夫一气之下,决定不拍了,并要求店方全额退款。可店方竟狮子大开口,要扣700元作为定金和化妆费。双方协商不成,崔某诉至消协。
消协调解认为,婚纱照没有拍成,双方都有责任,崔某付给婚纱店定金50元,并承担100元的化妆费用,其余的费用婚纱店退给崔某。
(刘家游 孙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