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新农村实践面临九大难题
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源于基层领导对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深刻认识
文/张小林 刘河军 张长安
新农村建设一年之际,我们深入山东、河南、江西、陕西、吉林、内蒙古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
问题一:行政资源“垒大户”,试点村难以“以点带面”
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基层干部在谈论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时,不约而同想到的都是先建设“富村”。在有的乡镇,“后进村”的群众常年喝不上一口干净水,干部们却在讨论选择一个“先进村”开展亮化、美化工程。
西部地区一位基层干部介绍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三个选择标准:一是有特色产业支撑,二是村集体有较强实力,三是大多数村民有较多的经济收入;在河南省,一位乡党委书记告诉我们,他们正准备选择一个群众生活比较富裕、建设规划较好的村庄,集中全乡之力搞好试点,做到“以点带面”。然而具体到如何利用“点”来带动“面”,这位乡党委书记却茫然不知所言。
建设新农村,很多方面需要规划先行、试点起步、稳步推进。但是,如果只抓“试点”,不做好“面”上的基础工作,急于树“形象”出“政绩”,缺乏科学发展观,对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深刻认识,则往往会走偏,以至于出现用行政力量“垒大户”,把有限的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试点上,从而造就一批“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典型,甚至人为地造成农村内部的“二元分化”,这就背离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问题二:部分地区举债搞建设,农民负担反弹
中央明确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不能举债搞建设。但我们发现,在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一些乡村干部和农民正负新债搞建设,部分地区的乡镇政府和干部随意向农民集资摊派,农民负担出现反弹。
许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抢抓这一机遇,启动了村道水泥化工程,乡镇和村级组织筹资整修路基,上级补助资金铺水泥路面。然而,由于山区整修路基花费很大,群众集资无力完成,许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欠下了新债。
以修路为名摊派集资现象也开始出现,不少农民反映,乡政府和村组干部在修路过程中向他们收取修路款。如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张海坡村二组农民反映,村里去年开始修筑出村路和村内街道,二组农民要承担38万元修路款,人均1000多元。
修路负担重,走路的负担也重。公路上的乱收费、乱罚款严重干扰农产品销售秩序和农民增收环境。如312国道陕西咸阳段不足200公里的道路上,县县设卡,交警、路政、运政违规日夜上路罚款,对过往车辆“雁过拔毛”。渭南市大荔县盛产西瓜,今年每公斤西瓜价格跌至不足0.3元,当地瓜农损失很重。他们反映,道路乱罚款是西瓜滞销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车西瓜运到兰州,沿途的各种罚款不下1000元。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农民税负减免、收入提高,加上今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引导,各地农民建房数量大增,由此拉动砖、水泥、工价大幅上涨,许多建房农户不堪重负。
汉阴县涧池镇三星村22户村民今年实施移民搬迁建起了新房。正在粉刷新房的移民搬迁户李世清说:“盖3间房至少要花5万元,如果放在去年,要少花1万多元。家里没有积蓄,扶贫补助也没发下来,材料价格又这么高,房盖起来了,自己也成了欠债大户。”
问题三:基层政府缺少发展农村经济的切实办法
谈到新农村建设,县乡干部往往热衷于村庄整治、改厨改厕,或是忙于招商引资,而对于如何发展农村经济,则有畏难情绪。发展农村经济,面临行政推动不灵、工作没抓手等难题。
这些年,在发展农村经济上,政府的行政推动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何效果不好,关键是如何用市场的办法引导群众发展经济这道难题没解开。由于硬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一些县乡干部对乡镇发展农村经济的职能产生怀疑。
河南省商丘市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在发展农村经济上,乡镇政府作用不大,反作用倒不小。从我们乡的实际看,无论结构调整也好,农民致富也好,有多少是乡里扶持的?这些年,乡里搞了好多示范区,成功率连10%都不到。”
与发展农村经济“冷”形成反差的是,一些乡镇对招商引资越来越热。“一切围绕项目转”、“人人头上有指标”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乡镇干部为了引资,长年在外奔波。
在漯河市大刘镇政府,我们看到了挂在墙上的“招商引资任务表”,上面详细列出了每个镇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据分析,当前乡镇兴起的招商引资热驱动力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市县下达硬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个乡镇,最终形成了干部“全体招商”的局面;其次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陷入财政困局,为了维持自身运转,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税源。
问题四:基层干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农村富不富,关键在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强有力的基层班子。新农村建设需要规划、布局、调整、发展,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矛盾、新问题,这都需要基层干部来组织和协调解决。目前基层干部在诸多方面处于窘迫的地位,如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是很现实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中,相当部分乡村干部感到苦恼。一是为经费短缺苦恼。他们认为,搞建设需要钱,可目前不少乡镇政府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没有实力进行投资建设,上面下达任务,执行起来却苦于没有资金,对上对下都难以交待。
二是为管理力不从心苦恼。一些乡镇干部反映,“从管理的角度来讲,乡镇这一级政府不出台政策,只负责贯彻和落实,对上级来说,省、市、县都可以指挥乡镇,可乡镇能指挥村吗?”村委会主任是民选出来的,如果不听乡镇的,乡镇也拿他没办法。同样,乡镇政府对“七站八所”能指挥得动的也没有几个,因为以前的“块块管理”已改为“条条管理”,都让县里的职能部门把管理权限收上去了。取消农业税后,乡村干部对农民缺乏约束能力,一部分农民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尽义务,而乡村干部拿这部分农民没有办法。
问题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存在五种不良倾向
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一些地方出现五种不良倾向:一是以村容规划代替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内容上忽视发展生产;二是以城市住宅小区规划代替农家群落规划,忽视了庭院经济和民族风俗特点;三是以新产业开发规划代替当前主导产业发展,忽视粮食生产;四是以政府官员的意图代替村民自愿,忽视农户的家庭支出能力;五是关注宅基地整理后的土地开发,忽视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农户的产权和承包经营权。
这些倾向集中反映出规划者农村基本经济政策观念的淡薄。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规划,其基础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以及农民家庭、家族生产的自然条件和生活习惯。搬用城市规划的方法和程序搞农村建设规划,搬用城市居民小区的图纸搞农村民宅建设,显然脱离实际。
这里还有一个规划的法律依据问题,目前国家只有城镇规划方面的法规,没有农村建设规划的法规,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只能依据当前的农村基本经济政策,依据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的需要探索编制。
问题六:“项目式”建设受惠村很少
目前各级政府支农建设以项目为主,争取不到的地方公共设施长期落后。
一些乡村干部认为,以往有的支农项目是上级对下级的“钓鱼项目”,谁有关系、谁跑得勤,项目就给谁,这样很不公平。在新农村建设中,如果还要通过“跑项目”来进行,基层干部压力很大。希望新农村建设有一个公开、公平的政策环境,免除村干部“跑项目”之苦。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发现,全省建设资金投入未能形成有效的融资机制,启动和补贴资金不落实,各级财政投资严重不足。陕西省共有行政村3.1万个,省级财政每年投入农村和建制镇建设的补助资金仅有200万元,而全省县以下建制镇就有822个,这笔补助资金大部分投到了乡镇建设上,能投入到农村建设的资金寥寥无几。
问题七:“撤乡并村”中不要忽视自然村
近年来,为了方便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口,许多地方进行了撤乡并村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撤乡并村的遗留问题已经凸显出来。例如,进村的路修到哪里?新农村建设的村确定在哪里?
调查发现,撤乡并村只是行政区划的调整变更,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并,也不是农户住宅的迁移。所谓撤并,只是镇政府、村委会管辖区域的变化,并不代表农户与以原生产队为基础的承包关系的变化。在大多数地方,还是原生产队的农户承包原生产队的地。这就是说,并村以后,政府法定名单上原有的村名没有了,但是原有的农户居住群落并没有变,原有集体经济组织与原有成员之间的承包关系没有变。
新农村建设要落到实处,就是要改变和提升农民居住群落的生产、生活水平。我们在江汉平原上看到一种情况,一个行政村由原来三个村(生产大队)合并而来,在并村过程中原来三个村的农户没有发生任何迁移,原来的生产队(自然村)也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政府认可的村名发生了变化,村干部的管辖范围变大。但在当地乡村道路建设中,国家只对乡政府到新村村委会一段路进行补贴,原来三个村的道路修建任务变成了一个村的修建任务,国家节省了资金,但留下的仍是农民行路难。在教育、医疗等问题上也有类似情况。
新农村建设本来是基层的社会经济建设,如果仅仅是按照撤来并去的行政区划,把工作做到“行政村”村委会,新农村的许多事可能架空。
问题八:农村人才出现“断层”现象
由于很多村年轻农民多数外出打工,在家留守者以妇女和老年人居多,导致农村人才“断层”现象突出。
吉林省榆树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恒说,榆树市20岁~40岁的年轻农民多数出去打工了,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非常少,而且后劲不足。
许多基层干部担忧由于年轻人大量离乡,后备干部选拔、党员发展都面临年龄段、知识结构“断层”问题。目前农村党员干部老龄化、整体素质偏低。现在要在农村选一个年轻干部、有文化的干部太难,不少地方农村党员队伍严重老化,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
问题九:出现违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行为
调研中一些乡镇干部认为,随着村办企业的大量倒闭,村组“机动地”基本取消,农村集体经济变成了“空壳”,原有“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名存实亡”,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经营体系如何构建,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又一道难题。
调研发现,许多乡镇干部把双层经营体制的重建理解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或占地办工业,实现“园区加农户”或“工厂加农户”。在这种观念影响下,不少地方提出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出现违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行为。
河南省邓州市十林镇党委书记刘建科说:“为了发展集体经济,我们对办企业村实行政策优惠,产生的税收乡村按三七比例分成。但办企业用地难协调,目前,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阻碍了农村现行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发展当地经济,鄢陵县陈化店镇政府与许昌永达公司非法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一次性租赁西明义等村1035亩耕地,建设温泉度假区。被占地群众反映,他们每年每亩获得500多元的“租金”,许多人觉得不划算,不如自己种地。
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表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分”解决了,“统”怎么办?长期以来,我们把“统”的功能放在村、组层面上,现在看来,这条路基本上走不通。“公司加农户”是一种好形式,但问题是公司强农户弱,利益不均等。现在这个“统”字,只剩下土地所有权了,但这个“权”不能动。因为“承包地”是个最好的社会“稳压器”,盲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将留下社会发展隐患。
结论: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量力而行
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原因来自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绩冲动”。不论是修公路,还是让农民建新房,贪新求洋不可取,必须从实际出发,有多大力量办多大事,尽量多办事。要通过广泛宣传,并在政策制定中考虑农民的“配套资金”的承受能力。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各地的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当地农民的特殊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在不同地区探索符合当地情况的新农村建设路径与做法。
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税费减免以后乡镇机关的运转经费捉襟见肘,根本无法保障运转,一些乡村干部便向农民“伸手”。解决这个难题的根本出路是尽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让乡镇“瘦身”的同时转变职能。
与此同时,推进新农村建设还要谨防垂管部门向农民“隐性伸手”。基层干部认为,乡镇、村组加重农民负担容易看到、容易制止,而公路、通讯、电力等部门利益给农民增强的负担“戴着市场经济的帽子”,比较隐蔽,需要国家从宏观政策的角度进行综合治理。□
(作者为新华社经济分析师)
(责任编辑:柯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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