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从去年10月17日到10月27日期间共推出九期“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
本报从去年10月17日到10月27日期间共推出九期“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
本报从去年10月17日到10月27日期间共推出九期“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
本报从去年10月17日到10月27日期间共推出九期“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
2006年底东莞市在全市机关部门和镇区开展了一场万名市民评机关作风的调查,日前这一备受瞩目的调查结果正式出炉,东莞市经贸局以87.12分的成绩位列窗口办事部门榜首,东莞市公安局今年的排名也由2003年机关作风建设的第70名,一跃成为第10名。据了解,今年东莞市委、市政府将针对问题落实整改、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38家参评单位均超80分
据东莞市委督察室介绍,“市民评机关活动”自去年7月筹备、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评议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勤政”4方面全面考评机关效能、作风。为保证测评更具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参评人员由来自东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镇群众、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代表1万多人参与评价。其中,村镇群众代表、外资企业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均是随机抽取产生。而评议对象更是选取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38个主要窗口部门作为评议对象。
在本次“市民评机关”调查问卷中,80分以上表示基本满意,38家参与调查的市直机关单位均得到了超过80分的分数,表示市民对东莞市机关作风普遍满意。
东莞市公安局满意度上升
与2003年评议结果相比,东莞市经济贸易局、教育局、松山湖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保障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民政局等部门继续名列前茅。而东莞市公安局、城建规划局、劳动局、城建工程管理局、交通局等部门在名次上有较大进步。尤其是市公安局在2003年86个参评单位中排在第70位,这次在38个参评单位中跃升至第10名。
东莞市委督察室副主任彭碧玲表示,2006年东莞市强力开展的整治治安、端窝、断腿行动确实明显改善了东莞治安现状,市民对公安局的工作普遍表示比较满意。
行政执法部门满意度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群众仍然对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医疗监管、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及拥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满意度不高。
彭碧玲表示,对这些部门的评分较低并不是因为这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主要是由于市民对环保、医疗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非常关注而造成的结果。她表示,今年东莞市委、市政府将针对问题落实整改、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本报机关作风系列报道
引起多家政府部门回应
从去年10月17日到10月27日期间,本报共推出九期“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对东莞30多个单位机关作风进行暗访调研,成为最早开始介入机关作风调研的媒体。
《广州日报·东莞新闻》对东莞市厚街地税分局、东莞市海关、东莞市公路局规费征稽所、劳动局等单位进行了多次暗访,尤其是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窗口部门。记者在东莞市地税局厚街分局采访时发现,一名工作人员竟然在上班时间炒起了股票,看到有人来就赶忙切换到税务登记系统;在东莞市公路局规费征稽科,看到该所的副所长在窗口前叼烟办公。不过记者在调查中也了解到,多数办事窗口部门的工作态度还是受到了东莞市民的肯定。
对于本报的一组暗访报道,东莞市各职能部门大都及时做出了反应。当本报10月17日在《东莞新闻》A32版报道了厚街地税分局个别工作人员在办公时边听音乐边炒股的情况后,次日下午,东莞市地税局负责人当即约见本报记者,表示“不容许因为一个工作人员的行为抹黑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对相关当事人将严肃处理。”东莞市海关、劳动局等相关部门也纷纷对本报“市民评机关”系列报道给予回应,表示将尽可能地改善该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
同时东莞市民也对东莞市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不少意见,甚至有市民表示希望能同记者一起暗访,真正体验东莞市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和作风。
东莞市“市民评机关”活动
评议结果前十位排名
单位名称排名 综合得分
东莞市经贸局 187.12
东莞市教育局 287.06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86.82
发展和改革局 486.81
社保局586.78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686.75
东莞日报社 786.47
劳动局 886.44
民政局986.28
公安局10 86.18
制表 记者韩治华
专家建言
建立机关作风长效机制
东莞市政协委员刘治猛认为,行风建设是东莞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单位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权力机关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机关,这样影响机关工作的态度和作风。他表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不见好处不办事”的工作态度应该改变。
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陈世香则充分肯定了本报媒体监督的作用,认为是一种良好的发展方向,他强调如果缺乏有效的规范使之常规化地进行,媒体的监督作用难以起到长期性的效果。只有通过规范操作,制定并遵循有关立法依据,才能使政府行为真正做到常规、长效。(记者韩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