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教育特稿告别“名校办民校”的自说自话
作者简介:周大平,1978年10月考入山西师范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回京后在九三学社编辑机关刊物,1985年6月调入新华社从事新闻采编报道,现任主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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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专家周大平供千龙教育独家特稿让孩子既能享受国家收费标准又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义务教育,相信是亿万家长心中一个魂牵梦绕的愿望。然而,近五六年间“假民办学校”的大量涌现,彻底断绝了他们这个梦想成真的一丝可能:如果想拥有优质教育资源,就要上收费高得惊人的“假民办学校”;如果想接受国家收费标准的义务教育,就要上师资水平、教学条件、教育质量都相对较差的公办学校。
蔚为壮观的“假民办学校”
当今,这种直接出自于当地知名的公办学校,既完全享受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又向家长收取高额赞助的“假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已蔚为壮观。2006年,央视“焦点访谈”曾对一些省市的“假民办学校”相继曝光:这种学校不但垄断了一个地区最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而且享有一切原本只限于民办学校的高收费、自主招生等优惠政策,甚至成为地方教育的“寡头”,比如为争抢优质生源,根本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小学、初中招生一律免试、划片入学的规定,明目张胆地举行入学考试,考国家规定课程以外的“奥数”和超越国家课程要求的“准四级”外语。
名校为何办民校?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名校们面向社会的宣传口径,在于充分发挥名校优势,利用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家长们渴望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利用民校获得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改善名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促进名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然而,广大家长却认为,这些娓娓动听的理由背后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钞票”。
多年来,改作民校后的收费可以名正言顺地高于公办学校的事实也证明,一个孩子到名校办的民校上学,少则要交近万元,多则要交数万元;而一所名校办的民校每一次招生,就能有成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收入。在大量资金进入民校小金库后,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校长、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提高,一些部门既能从民校的这些收益中分得一杯羹,又能在关键时刻暗中助力或放任自流。如此“以名取利”的结果,自然使名校和政府双满意。只是这种满意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得利各方就不一定理直气壮了。
在义务教育这个本不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家长们所以认为“假民办学校”的出现是利用市场化牟利的“假改革”,最有力的证据是其教师的性质还完全属于“公办”,即领财政薪水,享有公费医疗、养老保险及住房补贴,校长也还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如果说现实中大学流行的“独立学院”毕竟是个“三类本科”,根本算不上什么优质的东西,那么从公办名校摇身一变而来的假民办学校可是真名牌,因为它拥有优质教育资源,所以明知此“民办”是假,家长们无论是出于慕名心理、从众心理还是望子女成才心理,即使叫苦不迭也是不得不花上这笔冤枉钱的。
招来积怨的“假民办学校”
“名校办民校”一直被政府作为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新探索,其要点是吸引民间资本,以民营的方式举办名校参与的“独立学校”,衡量的标志在于“四独立”:有相对独立的校园及办学设施、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从当前名校与民校的几种存在关系上,我们力求分析“名校办民校”能否持续发展的走向。
独立的“完全剥离”:名校不直接参与民校的管理与经营,不以投资而以品牌方式与民校的合作,只具有经济意义,而几乎没有教育行为。办学不仅是金钱的运作,本质上更是文化的积淀。从广义上讲,教育是一种文化,学校是传递、创造文化的场所。任何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如果缺失文化基础都是致命的缺陷。而这种只借助名校的招牌办起的民校,其突出表现就在反映学校自身特色的学校文化是荒芜的。这种几乎完全独立于名校的民校,实际上就是文化的断流,没有文化侵润,注定难以长久,因为它没有灵魂。
不独立的“不剥不离”:把民校置于名校的保护伞下,在名校的牌子旁加挂一块民校的牌子。这种名校包办民校的父子关系,甚至可以使民校出现某种程度的“红火”,它的办学实质是名校借民校的机制提高收费标准,与许多公办名校以“实验班”、“小班”、“特色班”、“多媒体班”等名义的高额收费并无二致,属于典型的不为国家教育政策允许的“一校两制”模式。由于这种不规范的“民校”没有独立性,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依据,因而理所当然地被家长们恨得咬牙切齿。
理想中的“剥而不离”:“剥”的意义在理清名校与民校的关系,达到既保证民校的独立性,又避免名校国有资产流失,以确保各自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不离”首先是办学中民校在师资、管理、品牌方面依托名校发展自我,其次是名校与民校组成共同的管理董事会共享资源,在促进名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一步步实现民校与名校在同等水平上办学,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这种描述实为“名校办民校”办学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理想状态,然而只要直面“名校办民校”早已大大偏离了上述改革初衷的现实,就不能不使人们产生疑问:这种理想状态会不会是个看上去很美的“乌托邦”?
远离和谐的“名校办民校”
审视“名校办民校”存在的诸多问题,到底是出在执行政策的操作过程,还是出在推出政策前的设计过程,确实很值得教育行政部门反思。
在教育行政部门经常批评一些民办中小学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行为时,许多公办的名校如此赤裸裸的大规模的营利行为,似乎都是合法的。“名校办民校”所满足的是名校的既得利益(包括学生容纳量的日益扩张),手段是以教学实验的旗号和一个利益的链条,维护一种供不应求的供求关系,目的是保持昂贵的教育收费。这种以优质教育资源换取高额报酬的作法,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名校仿效,进而势必导致学校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应该认为,加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两极分化”是“名校办民校”可以预期的一大危害。
正是利用了国家公共教育政策一以贯之的“扶强抑弱”这个基本方针,毫不费力地继承了名校“品牌资本”的“假民办学校”,在大大挤占了真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彻底搅乱了民办教育市场的同时,规模得以急剧膨胀。“假民办学校”的出现是一个对公共优质教育资源的掠夺侵吞的过程,而它的壮大则必然有众多真民办学校不断萎缩甚至倒闭相伴。可以说,“假民办学校”在民办教育市场中相当恶劣的搅局,其负面影响怎么评估都不会过分。
“名校办民校”所以受到各方人士的纷纷诟病,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从呱呱坠地时起就违背了以公平为指向的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这个改革尽管一直被全社会的各种欲望深深搅动,但终究不能离开渴望和谐、正义和真正幸福的历史潮流的引领。如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提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便是庄严的法律对各方人士所痛恨的“名校办民校”敛财顽疾的一种回应,这也将意味着多年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名校们就“名校办民校”的话题总是自说自话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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