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新华每日电讯1月9日发表吴建路、张玉亮撰写的“每日一评”《农民子女上学:别再设“玻璃天花板”》,全文如下:
有句“洋谚语”叫“玻璃天花板”,用以比喻看得见而够不着的好事。
这“四证”分别是迁出证、暂住证、计生证和租购房证。即便是我们这些没购房的城市人,您能拿出租房证吗?上学这事好多让我们想不通,要这证那证,一个活生生、要上学的孩子站在面前,还需要证明什么呢?按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不送孩子上学违法,那不接纳孩子上学违不违法呢?而“玻璃天花板”有一个好处,不再对国家有关法规硬性碰撞了,找不齐“四证”,当事人大概只能自怪无能了。
当然,凡事不应离开具体的国情来考量,兰州市可能也有难处。要“四证”,大概是为了防范有人冒充农民工子女,享受到免借读费的待遇。本地孩子有学上,不必去冒充。而对想把子女放在该市上学的外地人(非农民工)来说,可能是奔大城市教育条件好,那些“指定学校”又有多大魅力呢?算来算去,该政策除了还是“限制”农民工外,恐怕其他“好处”不大。话又说回来,只要是生活在这座城市中了,同样是在为这座城市的GDP做着贡献,谁的孩子又活该交借读费呢?
免去借读费对于兰州市或许微不足道,但是对于最大愿望就是能够跟城市孩子一样上学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却又是那么的美好而遥不可及。“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托人、跑路,才能办得齐”,“四证”之策的初衷难道就是不愿意让这些苦孩子舒舒服服地享受“免费”?还是想让这些困难群体体会到这些福利的来之不易?
对于好多眼巴巴的孩子们来说,兰州市的“好”政策也只是一张画得很漂亮的“饼”而已。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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