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三辆广州车和一辆外地车在广州发生轻微碰撞,肇事的广州车被交警放行,无辜的外地车莫名其妙受重罚。
这是记者亲历的一幕:1月7日晚上8时(早7时至晚7时广州禁止外地货车入城),阿强驾驶外地号牌小货车到记者住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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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报了警,四车熄火等候。交警绕了半天才到现场。女司机自觉承担全部责任,交警让三辆破损的广州车各自找保险公司理赔。阿强既无责任,保险杠也无损伤,便静静旁观。三辆广州车走后,交警却向阿强拿出罚单。阿强问:“我做错什么了?”交警说:“出了事故要开事故灯嘛。你们不开事故灯,我刚才绕来绕去找不到。”
广州执勤民警杨团贤开出的罚单显示:阿强的“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200元。
阿强不服气:四辆事故车,全部靠边熄火,怎么唯独我要受重罚?他无奈地发出感叹:“冤了你又能怎样?谁不知道不服处罚可以行政复议?可外地车谁有工夫跑几百公里来陪交警玩?交警要搞钱,罚外地车总比罚本地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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