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讯记者白剑峰报道:“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这曾是我国农民看病难的真实写照。如今,这种现象正在逐步发生变化。据卫生部最新统计,2006年1至9月,全国有1.4亿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共得到医疗费用补偿95.8亿元。
| |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1433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1%。有4.0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参合率达80.5%。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到全国80%的县(市、区)。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央和中西部地区规划投资216.8亿元。再加上东部沿海地区政府的安排,“十一五”期间农村卫生建设总投资超过300亿元。
今后,我国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中心,在每个乡镇建设好1所公立卫生院,每个村建设好1所卫生室,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