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开始代员工申报个税
在深申报个税者已出现香港居民及外籍人士
晶报讯(记者康岩慧通讯员张尔翠)记者从福田区地税局获悉,昨日不仅有两名个人前往福田区地税局进行了个税申报,同时还有两家企业代其员工进行了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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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田区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昨日进行个税申报的两家企业中,一家企业为18名员工代为个税申报,另一家企业为2名员工代为个税申报。昨日进行个税申报人士不仅包括深圳市居民,也包括了10名香港居民、6名外籍人士。据了解,在目前个税申报表中,填写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3个项目。随后,记者又分别致电蛇口地税、宝安地税等分局,均未得到有个税申报消息。
对于外籍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福田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称,根据税法,外籍人员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都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必须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对部分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几地工作如何确定纳税地点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在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所规定的申报纳税的日期为准,在某一地达到申报纳税的日期,即在该地申报纳税。但准予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同时,对于在华企业或办事处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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