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新华字典》挑错,马捷阅读了大量资料。
据《新闻晚报》报道,56岁的上海人马捷2006年几乎在全职诉讼,他的目标是让《新华字典》认错。
自称历时8年找出《新华字典》2万多处错误的马捷,计划通过诉讼来为四亿读者维权。他今年在上海的三次申诉都被法院以学术争议法院不受理为由驳回,2006年的最后一个月他在浙江金华告《新华字典》的案子有所“小胜”,但他仍然不满意,准备继续上诉。马捷说,他要带着他的“马氏字典”将诉讼进行到底,直到权威机构给出说法。
挑错之路
停薪留职只为专职诉讼
做过5年中学老师的马捷,自称1984年到广东下海经商,曾做过台谊集团的副总,后来因专职挑刺《新华字典》而辞掉月薪2万元的工作。2001年回到上海后,他担任上海春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专职诉讼,后停薪留职。
2001年,马捷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论文《经典与失误》,提出《新华字典》存在20大问题。他把论文邮寄给《新华字典》的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并收到过对方措辞诚恳的回信:“其中有一些意见我们修订《新华字典》等辞书时将酌情采纳……”从2001年到2004年,马捷先后三次将其研究成果寄给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还送去了近30万字的书稿《<新华字典>释义辨析》。
2004年,《新华字典》第10版出来后,他发现好多他认为的问题根本没改。随后,他从一位语言学家那里得到消息,第11版《新华字典》可能从原定2008年提前到2006年修订,当中可能会改正马捷指出的错误。马捷担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剽窃”,决定通过法院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予以确定。
被告回应
“挑战权威”是自我炒作
记者与北京商务印书馆联系,总编办工作人员告知,对此事不接受采访,一切以答辩状上说法为准。商务印书馆在民事答辩状中称,图书质量不合格应由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单位作出认定。
被告律师还向法庭出具了由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出具的“关于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第10版)为合格图书的证明”。被告认为马捷的“挑战权威”之举是自我炒作。
两地诉讼
上海败诉金华获赔勘误费
2006年2月,马捷将在上海书城购买的《新华字典》作为“次品”,将书城和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2006年法院裁决,马捷提出《新华字典》在知识性、逻辑性、语言性、体例性、标点符号方面存在差错,这些内容所涉及的是学术上的问题,属于学术争议,非民事权利争议,不在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随后,上海二中院维持原审意见。
在此期间,马捷从网上查到浙江金华对图书质量有过37件判例,于是他到浙江金华购买了一本《新华字典》,然后将商务印书馆和该新华书店告上了法庭。2006年12月1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指出“公民愿在书店购书后为出版社纠错,然后依法索赔,既可以强化出版社的责任心,提高再版质量,又可以净化图书市场,惠及民众,这也不失为出版界及广大读者的一件幸事”。故判决商务印书馆支付勘误费1980元,其他诉请不支持。
马捷称,他选择继续上诉。商务印书馆也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