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图形 雷冰 制
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考核分四个等次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规定》对年度考核的程序作了明确要求:先由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同时规定,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规定》指出,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据《中国人事报》
公务员“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
本报讯 (记者 牟晓晖)目前,我市有约12万名公务员,已在执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档考核。
根据市人事局2002年12月制定的相关文件,在“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考核等次的基础上增设“基本称职”考核等次,列于“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之间。其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按此规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与其奖金挂钩在一起,若当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可视同称职等次予以晋升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但当年不计算为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次年须接受离岗培训3个月,离岗培训按《重庆市国家公务员离岗培训暂行办法》执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次年不计算为晋升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的考核年限;连续3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3年中当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后两年分别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予以辞退。
当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予以降职。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于次年3月底前作出降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