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佘惠 通讯员龚文静刘卫红实习生鲁洁佳)记者昨从武汉海事法院了解到,因运输途中管理不善,造成托运人300万元货物受潮,一艘外轮被该院扣。
办案法官介绍,去年12月,马来西亚籍货轮承运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的5060吨精对苯二甲酸(制造薄膜、绝缘漆等重要原料),从马来西亚运往南京,货物于去年12月30日到港后,托运人发现400吨货物受潮损坏,损失达300万元人民币。
而该轮将于今年元旦离港出境。中石化当即紧急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该轮扣保全。
承办法官连夜制作法律文书,于1日凌晨2时许,将扣船舶令等传真到南京海事局,该海事局特事特办,将该轮的离港签证手续暂缓到1月3日下午。3日下午,法院办完手续,对该外轮实施扣。
法官说,考虑到扣船舶会给双方均带来损失,7日,外轮同意提供担保,我方同意解除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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