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网络化具有方便、快捷、准确、节约的优点,但是毕竟仍处于初级阶段,随之带来的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网络介入的目的是化繁为简,准确快捷,降低成本。但是因为网络本身的缺陷,一些原来在人工管理条件下不是问题的问题,在网络化管理中却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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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无序性,以无序的手段获取有序的结果,仿佛是个悖论,但是网络作为被使用的工具,所以规范使用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比如申报抵扣系统,因为实务中没有统一规范,版本多样化,错误随之多样化,为管理者和使用者都带来了不便。
因为网络自身的缺陷以及使用者水平的参差不齐,错误在所难免。但是由于网络自身的特点,改正这种错误的时候,进行信息比对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同一城市都要走很远的路,逐级上报,再逐级反馈,使具体管理人员肉眼一瞥便可发现和解决的问题复杂化。而且,信息录入错误还会造成税款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延迟甚至取消,而且这种错误不论发生在哪个环节,代价大都由企业承担。
税收征管从表面看只是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尽然,海关和经贸主管部门即参与其中。如产品名称及其归类编号等,一个归类的差距可能导致几个点的征退税之差;如果分类不合理和发生歧义,还会给具体使用者带来不便。而且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往往要求有企业参与,但企业由于没有解释权,处于弱势地位,协调的难度增大。
综上所述,当务之急不是追随国际潮流,研究电子商务中跨国交易的税收问题,而应是研究国内税收网络化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在不断理顺税务系统内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修改不适应税收信息化和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单项管理制度,形成一套从硬件建设、维护、管理到软件开发、应用,从数据采集到计算机操作规程等环节、层次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确保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作者:申迎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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