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华)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的标识“西安高新”日前正式成为受国家商标局保护的注册商标。记者昨天从高新区知识产权部门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颁发了9种服务类商标注册证书。
受到保护的“西安高新”标识共包括3个内容,分别是“天圆地方”概念的正方形造型、象征太阳的圆弧形和带有空间透视感的不完整环状椭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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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获得注册证书的9种服务类商标包括广告类、商业管理咨询;金融服务、不动产管理;工程建筑、地产开发;电视播放、电讯信息;运输、旅行社;纺织品、精细化工、照相冲印;教育等共90余项。根据商标的独占性、排他性、专有性特征,今后如果未经许可,在这9类服务行业中的机构都不能擅自使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的“西安高新”标识或与其相近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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