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获得“省市先进”荣誉的廖昌被一名麻虾养殖场老板“拉下马”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王芳)一个麻虾养殖场老板,却能“拉下”番禺、花都两名副区长!昨日上午,广州市番禺区原副区长廖昌受贿案一审判决,广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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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从政20多年
今年61岁廖昌,是地地道道的番禺干部。生于斯长于斯,廖昌自工作以来,一直没有离开过番禺区的领导岗位。早在1973年,廖昌就当上了当时番禺县的领导,担任县团委书记。1976年至1979年,廖昌又担任了番禺县万顷沙公社副书记。1993年3月,廖昌出任了番禺市的副市长。2000年5月,番禺撤市改区,廖昌又接着当番禺区副区长。从副市长到副区长,廖昌在番禺区“二把手”的位置上整整呆了10年,直到2003年。2003年2月,兢兢业业的廖昌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同年4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增补廖昌为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同年12月,廖昌又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巡视员。2004年10月22日,广州市政府召开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廖昌获“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虾场老板送黑钱“拉下马”
在一系列光环下,廖昌背地里却和一名麻虾养殖场老板李某大搞权钱交易。2006年3月22日,廖昌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了收受李某贿赂的事实。去年11月8日,廖昌涉嫌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5年期间,廖昌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市)副区(市)长、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巡视员期间,利用分管番禺区(市)农业、水利、田土等工作以及分管南沙黄阁镇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负责审批、协调办理广州市番禺小虎麻虾种苗繁育场的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审批以及进行农业、水利、国土管理等工作过程中,收受该繁育场法人代表李某(另案处理)分18次贿送的现金合计人民币78万元、港币1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检察机关认为,廖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投案自首并退赃,可从轻处罚。广州中院昨日一审作出上述判决。(晓健/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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