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写历史教科书:多元化的历史书写才完整
历史之书写,纵使做不到全然的“价值中立”,可最起码,任何观念上的变迁,都应该建立在尊重史事真相的基础之上。“真”是历史至上的价值,如同“善”是政治、“美”是艺术至上的价值一样,即便我们无法追求百分之一百的“真”,但能追求一分,就是一分。
| |
孟母堂:主流教育体制的“异我”
如果说它(孟母堂)是抽在现代主流教育体制身上的一记耳光,那么实际上,人们更多的是在殷切期待主流教育体制能冷静地审视自我之外的那个“异我”,希望的不是以权威自居,不是在受到挑战之后用自身的法律来自我辩护,而是深刻自内省,认真思考他山之石的作用。张波自2006年7月10日《东方早报》率先报道起,孟母堂事件炒得沸沸扬扬,观点莫衷一是。盘点孟母堂有点像海明威笔下的马林鱼,最终思考是那具残留的有意味的骨骸。可以说,孟母堂所引发的讨论,无论赞同、置疑、抑或明确的反对,更多地指向了诸如义务教育法、教育体制及国学热、读经热等常论常新的老话题。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义务教育本身的弊端及其名实不符的现象,诸如择校、借读、应试体制、义务归属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孟母堂又恰恰撞进了这个久病缠身、颇惹争议的、需要不断修补的法律。2006年7月24日,上海市教委认定孟母堂非法,除了违反办学许可、教育收费外,还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8月23日,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明确否定了全日制私塾孟母堂的教学形式,称其“打着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名义”违背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精神。随即,赞同与反对,折中等种种声音涌动于各类媒体。与官方立场较一致者,如葛剑雄教授,认为孟母堂是以义务教育体制和课程之外的另一套体系即私塾教育而突破了“课余的底线”,“影响正常的义务教育的实施”;而被送入私塾的孩童因年幼、不具备对自身义务教育权利的自知能力而在实际上被剥夺了该权利,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苏颂兴先生认为孟母堂虽是“针对当今学校教育的弊端应运而生的”,“但并不意味在法律尚不许可的条件下我们就可以大力推进家庭办学”。而更多的声音是民间对政府认定的反驳。如《孟母堂家长声明》逐条批驳了教育部门的告知书和公开发言,认为孟母堂属于家庭自主学习形式而非教育机构,教委认定于事实不清,“是对传统文化的无知表现”。甚者认为“叫停孟母堂”,是“一出指鹿为马的闹剧”。此外,也有学者从“道德共识的集体行为”、“法律的解释权”、教育多元化、政府管理机关及教育学者的行为等方面评述这一事件。毫无疑问,孟母堂的发起与成立无不与当前千疮百孔的义务教育体制,尤其是相伴而来的应试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密切相关。教育模式及内容的垄断、学生权利的侵害、学生个性与创造性的扼杀、师生关系的紧张等,无不使义务教育这块曾经令人鼓舞和欣悦的香喷喷的奶酪,逐渐变成一架弃之不得的鸡肋。孟母堂的出现正是作为私塾教育的践行行为本身而展现了对义务教育体制的无奈和极大讽刺。不仅仅是人们认同和回归传统的明证,而作为一种传统教育体制的再现,它更多地启迪了人们去思考现行教育体制,如果说它是抽在现代主流教育体制身上的一记耳光的话,那么实际上,人们更多的是在殷切期待主流教育体制能冷静地审视自我之外的那个“异我”,希望的不是以权威自居,不是在受到挑战之后用自身的法律来自我辩护,而是深刻自内省,认真思考他山之石的作用。在这种意义上,孟母堂对现行义务教育有积极的纠正与补充作用。此次论争中,与孟母堂课程设置、教育方式及其密切联系的读经热、国学热也是引人注目的焦点。孟母堂以“读经典、尊孔孟、颂莎翁、演数理”、武术、艺术、棋类等为内容,以颂读为主要教育方式。读经典、尊孔孟,反映了人们对民族传统的认同与亲和,渴望吸取那些熠熠生辉的传统文化,重塑民族性。然而,果真如支持者所言“孟母堂式的教育”是一种系统、全面科学的教育方式,能不能仅凭这些内容及教育方式,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答案不言自明。“孟母堂”若作为当前教育的补充模式,其探索之功当不可抹;重视传统教育,功在千秋。若取而代之,则违背现代教育常识,于国于民不利。从文化传播上究其因,这与盲目的国学热、读经热有密切关系。现代社会,是经典教育、国学教育的客观基石。与现代教育相接轨,与现代生活相辅相成,方是读经运动、国学复兴的有效途径。或许这是孟母堂给我们的裨益启迪,冷静清醒理智地审视读经运动、国学教育,也期待着存有这一精神支持的孟母堂与时谐极,重颂诗乐!
洪峰“乞讨”:作家“包养体制”的黄昏
把最应该讲究“独立”、“自由”的“作家”和“文学”纳入体制内,在权力-利益的引诱下以权力-意识形态的符码来对“文学”进行编码,只会导致“文学”的死亡。它既掐住“文学”的咽喉,也构筑起话语霸权和资源垄断排斥没有进入这个“利益共同体”的作家。野地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即使不会改变历史,也会在社会上欣起一股风浪。作家洪峰不会想到,他的乞讨行为,在2006年成为一个热点“文化事件”。不得不说,一个乞丐或穷人乞讨并不会引起大众的关注,因为“乞讨”这一行为对于行为者的价值判定与他们的身份在社会的价值排序中的位置对应。屈服于这种价值排序的大众当然不会觉得他们的乞讨有什么稀奇,因为这种乞讨符合乞丐或穷人的身份———行为与身份之间的对应关系已经被社会合法化了。但是,如果一个人的乞讨不是这样,并且他的身份又能切入一个给人以刺激的结构性背景,那就不得了了。洪峰的“乞讨牌”上写有“作家”二字。对此产生的反应是,“乞讨”与“作家”在社会的价值排序上是不能组合在一起的。“作家”同时也是一种“集体称谓”,对应于一个群体的较高的结构性位置。故而,作家乞讨,简直是社会耻辱。这种潜意识与计划经济时代的规则一脉相承:作家因被纳入体制内的权力-意识形态秩序,相对于大众来说不仅在精神上要“崇高”,而且拥有某种特权。然而洪峰及一些支持他的人不会想到:对作家进行包养的体制规则已经无法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获得合法性了。洪峰不无撒娇嫌疑的乞讨行为实际上是对这种规则的悲壮作最后一次捍卫。能够自食其力且已具权利意识的人不得不追问:纳税人凭什么要出钱以国家的名义去养一帮不提供公共产品的人?这并不是“国际惯例”而是“特例”。一个按理应该具有“独立之人格”的人又怎么好意思屈服于体制内的权力-利益关系而要求被“包养”?这既是“偶像的黄昏”,也是“包养体制”的黄昏。权利的逻辑和市场经济的规则不仅会解构掉体制内所赋予“作家”的特权,而且与人们的这一点判断相契合:把最应该讲究“独立”、“自由”的“作家”和“文学”纳入体制内,在权力-利益的引诱下以权力-意识形态的符码来对“文学”进行编码,只会导致“文学”的死亡。它既掐住“文学”的咽喉,也构筑起话语霸权和资源垄断排斥没有进入这个“利益共同体”的作家。而且,因它的话语霸权,无形中它窃取了“作家”和“文学”的标准。不需要想像,“包养”体制下的土壤又能产出什么样的“文学”。在“作家乞讨”这个文化事件中,无论是指责还是支持洪峰个人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已成为一个公共性的符号,而这个符号可以消失在公众审视“包养体制”的视野中。他的行为本身没有开创什么,但却在这个已不同于以往的时代引发了充斥于公共领域非同以往的对“包养体制”合法性的质疑。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政治与文学的复杂纠缠,它同样引发人们对“权利”与“文学”的双向思考。洪峰最后发表声明退出各级作协,但不是因为对“包养体制”的厌恶,而是想摆脱烦扰。对于一个功成名就的人来说,“退出”并无多大损失,相反倒有可能是一种可以转换的道德资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洪峰的言论更多地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包养体制”的成功:由于它巨大的诱惑力,一个人对它的“精神断奶”相当艰难,这不仅是作家个人的精神结构的事,而且还有作家的“文学想像”很难离开体制内的承认这一事实。文学及其“精神”,可谓任重道远。(倩茹/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