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上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差3700倍左右”,2006年9月28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言犹在耳。
官方的认识一般是,我国社会救助的政策规范、救助方式、管理手段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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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认识使人嗅到一股强调技术的味道。以一个天文数字般的差距,只能把技术上的完备作为基础,不然,就会发生慈善家想捐钱却无从实现的事情。但是,作为一个在此方面后发的国家,如果不能同时把救助价值观的转变与救助技术的完备作为现实的目标,加以同步的竞取,不仅后发优势荡然无存,而且也会削弱完备救助技术进程的影响力,甚至产生错觉。显然,如果我们的社会对应否救助一名危在旦夕的吸毒女还存在非常明显的意识差别,那么,来自这个社会核心部位的对于仁爱的强烈冲动就会出现断层。
今天本报一篇反映“该否拯救吸毒女”争论的报道(新闻详见江苏·重点版),可以看作是上述看法的着眼点之一,特别是当它以一个缩影的形式存在时,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凭借价值观的水准所处的位置。这篇报道提出的是一个老命题:一个为“世俗社会的道德”厌恶甚至唾弃的人,在他(她)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社会该不该伸出援手?
类似的命题可以得到升华。我们已经知道即使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历史人物,其带有文化意义的故居也应该加以保护——我们保护的是文化。那么,一个有罪的人或者一个有道德缺陷的人,在陷入生命的困境时也应该“被渡”——我们呵护的是人的生命,生命是无所谓贵贱的。这个价值观应为我们所坚守。
学者乔新生说“社会救助是物质上的,但同时也是精神上的”,则形象地表明了关于社会救助的技术与价值观的并重性。
遗憾的是,关于社会救助,价值观的虚弱可能甚于技术的不足。
最近的例子是,城市辟出专门的区域容忍乞讨行为,或者一股脑地将乞讨人员驱逐出境,一个理由是有行骗者混迹其中。这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没有体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和建设性。先前的例子是,在城市中偷盗的人有可能被愤怒的人们打得半死,且不能指望有人为其生命担忧。在社会的一般层面上,似乎这种人的生命权与尊严就该受到歧视,似乎生命与尊严的救济就该与他们无关。由于忽视社会救助的价值观的塑造与规范,我们容易用一条“技术腿”走路。虽然社会救助最终的落脚点还是“技术”,但是,这个落脚点必须以价值观的成熟为前提。
有必要再回头看看《泰坦尼克号》的场景:当巨轮沉入大海的末日来临,救助组织者进行了纯粹生命意义上的分类——先是女人和小孩,后是其他,而不是先是道德高尚者,后是道德缺陷者或罪人。
文明社会的海岸线尽管遥远,但是,社会救助价值观的接力,仍使得“船上”的人们在需要做出选择的关键时刻,没有方寸大乱。某种意义上,我们和吸毒女在一条船上,这条船当然是状况良好。可是,在遇到颠簸和风浪的时刻,我们同样要面临“救助的选择”。围绕着曾经误入歧途,而现在渴望爱情与生命的吸毒女,我们抛洒的口水足够多了,唯一需要继续的是提醒自己:我们的方寸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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