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 刘艳通讯员徐加銮)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通部门获悉,《海口市公共(出租)汽车司乘人员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从本月起正式施行。新出台的《海口市公共(出租)汽车司乘人员服务规范》中明确,行车时禁止吸烟、饮食、接打手机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据了解,新规范的内容对人性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司乘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弘扬正气,公交车司乘人员要主动维护乘车秩序,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安排就坐。这一规定明确了司乘人员面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时应该提供的服务标准,而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不问不理。
据悉,海口将在全市公交行业范围内首次推行八大服务规范,包括仪表庄重:男性司乘人员不留长胡须、留长发,不准着短裤,不得单穿背心、赤足光膀,不得穿拖鞋;女性司乘人员不化浓妆,做到统一着装、举止端庄、统一佩证上岗。
热情待客,微笑服务:对乘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说话和气,文明用语,积极营造温馨车厢氛围,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怠慢、顶撞、刁难乘客。
要遵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驾车时不准乱抢乱赶,禁止变道撞红灯。公交车辆进站要依次有序,不准到站不停不靠和乱停乱靠,不准违规占站候客。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行车,不酒后开车,行车时禁止吸烟、饮食、接打手机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弘扬正气,公交车司乘人员要主动维护乘车秩序,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安排就坐。
要保持车厢整洁,引导乘客自觉维护车内卫生,提醒乘客不要将杂物抛出车窗外。
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对政府指令性优惠的人群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另眼相待;禁止擅自涨价,杜绝“宰客”、“坑客”和绕道多收费等欺诈乘客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