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18 东北新闻网1月6日凌晨3时许,包头市达茂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值班人员接到一妇女的电话报警,称其被抢劫强奸。
1月6日凌晨3时许,达茂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骤然响起,一位妇女在电话中哭诉了自己被抢劫强奸的经过。
据报案妇女李某某说,1月5日21点40分左右,她在上夜班途中遇到两名骑摩托车男子,他们打了她几拳,抢走了她的手机,两名歹徒对她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强奸。民警根据李某某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语言特点,立刻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排查,并于李某某报案的当日,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高某某抓获。高某某被抓获后,很快供述了1月5日晚对受害人李某某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目前警方正在抓捕已潜逃的另一犯罪嫌疑人陆某。文/瑶兰左彦英(新华网-内蒙古晨报)[责任编辑: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