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由于光大银行的外汇利率较高,储户罗女士自称从工商银行取了1万美元,转存到光大银行,结果被光大银行验出里面有27张是假币。工商银行不承认,最终双方闹到西城法院。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因为罗女士没有证据证实她从工商银行到光大银行这8分钟路程中“干了什么”,所以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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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称,去年1月17日中午,她到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下属的鼓楼外大街储蓄所取了1万美元。根据当时工商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银行工作人员将面值100美元的1万美元整捆取出,在验钞机上检验后打捆交给罗女士,11时44分离开了储蓄所。8分钟后,她又到附近的光大银行存款,银行工作人员验出1万美元中有27张是假钞。随后,罗女士与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到鼓楼外大街储蓄所复检,确认27张美元为假钞,光大银行随后对假钞予以收缴。工商银行认为,罗女士在去光大银行的路上有可能“狸猫换太子”;而罗女士称,这捆钱是原封未动从工商行储蓄所取出后拿到光大银行的,其间只有8分钟的时间差,她根本不可能做别的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银行将货币交给取款人后,取款人如果认为银行方没有验清货币,对货币数量、质量有异议,可采用多种方式要求银行检验,而其离开银行的行为应视为对银行给付货币数量及质量的认可,且罗女士“8分钟路程”也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原封未动,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罗女士表示将考虑上诉。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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