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剩勇
解决行政成本过高这个难题的原则和办法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主要是从原则的角度讲,不外乎是科学、法治和民主三原则;但这些原则要落实到制度和政府行为的层面,其关键在于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个牵涉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层面的异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对各类事业单位,要推进体制改革,转变衙门作风,同时推行对各种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使之切实承担起各种公共服务的职能;对各级政府机关,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加强对政府部门的预、决算的监督和审查,杜绝贪污浪费,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支出,遏制行政管理费用不断增长的趋势
行政成本中最受人非议的,是各级政府不必要的公车费用、接待费用、出国考察费用和建造豪华办公楼的费用,以及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所热衷的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所浪费的资源。
我国各级政府行政成本过高是中央一直比较关注的问题,前段时间,财政部接连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政府的日常开支,表明了中央着力解决行政成本过高问题的态度。岁末年初,各级政府的来往接待、用车用餐十分频繁,随之而来就是行政成本的上升。在这个时候讨论如何解决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也就显得更有意义。
所谓行政成本,指的是政府行政活动对经济资源的消耗。行政成本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行政成本,是政府机构正常运行需要消耗的资源,如办公场所和设施、人员工资等,是维持政府运转的必要开支。广义的行政成本,除了上述部分之外,还包括政府行政决策所付出的代价。这里,仅对人们广为关注的狭义的行政成本的居高不下问题谈些看法。
我认为,解决这个难题的原则和办法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主要是从原则的角度讲,不外乎是科学、法治和民主三原则;但这些原则要落实到制度和政府行为的层面,其关键在于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特别是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而这又是个牵涉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层面的异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从科学的原则出发,要解决政府行政成本偏高问题,需要弄清楚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成本到底有多少?哪些是合理的必要的开支,哪些是不必要的支出?如何科学地制订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确定合理的行政成本,既使成本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又确保政府机关的高效运作?这些都离不开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
我国现有的行政成本到底有多少?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于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提案中公布了一组调研数据:1978年至2003年25年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和GDP增长。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仅为4.71%,到2003年上升到19.03%。将2003年行政管理费用同2000年相比,三年内增长192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3%。
从有关报道看,任玉岭委员所说的行政成本,是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计算在内的。而西方发达国家就没有像我国这样的事业单位,因此,与之相比,无论从行政成本的总量还是人均数看,我国行政成本的开支都很大。以往这方面的改革思路,也往往强调改革和裁减事业单位。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因为在我国,大量的隶属于政府的事业单位承担着绝大多数的社会服务的职能。而在西方国家,这部分职能都是由社会自身来承担的,这叫做“小政府,大社会”。在我国公民社会发育和发展缓慢、各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不乐观的情况下,很多事情还得由政府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地把一些必要的事业单位取消了事,在国家向公民提供的公共品(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已属稀缺的现状下,由此引发的公共品匮乏的社会问题将会更加严重。因此,真正可行的是,从降低行政成本的角度出发,对各类事业单位,要推进体制改革,转变衙门作风,同时推行对各种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使之切实承担起各种公共服务的职能;对各级政府机关,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加强对政府部门的预、决算的监督和审查,杜绝贪污浪费,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支出,遏制行政管理费用不断增长的趋势。
——从法治的原则出发,执政党和政府要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行政成本,治理和遏制政府行政成本不断攀升的问题。
行政成本中最受人非议的,是各级政府不必要的公车费用、接待费用、出国考察费用和建造豪华办公楼的费用,以及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所热衷的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所浪费的资源。以上种种现象,从严格意义上说,都是违背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的。为什么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司空见惯,禁而不止?其症结在于法治建设的滞后。其表现,一是一些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法律和政策自身的问题,有些政策、规定乃至法律已制定多年,相关的规定已经过时;还有些脱离了现实,要求太高,难以执行;三是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真空地带。
解决这些问题最基本的途径是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清理已经不适应社会现实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实事求是,重新制定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用车、招待和出国费用的标准,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公务员的用车和招待费用制度的改革。同时,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制定相对统一的公务招待、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的建造规格,由各级财政为同级政府部门的公款招待的支出设定一个合理的额度。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财务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杜绝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公款消费行为,切实把过高的行政成本削减下来。
——从民主的原则出发,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公务人员都要强化民主意识,真正树立公共财政意识。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财务方面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再加上法律法规不健全,公款消费基本上不受约束。虽有一套复杂的批准程序,由于把关不严和人情关系,不少制度形同虚设。
解决的办法是推行民主,首先要强化各级人大对预算编制的审查和监督职能。现行的公共财政预算,最大的问题是大而化之,缺乏预算细节的编制和送审程序,我们要推进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的改革,把相关的审查和审批权限,按照宪法的规定真正赋予各级人大,同时要推进政府预算的细化工作,每一笔开支都应列出具体的细目,同时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查。其次是实行阳光消费。现在县以上的政府几乎都建有政府网站,建议把每一个单位和部门的公费用车、公款招待,都在网上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消费。
(作者为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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