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李斌 杨文婷)记者从10日在此间举行的纪念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获悉,全国性围填海规划将在今年正式启动。这是中国首次制定全国性围填海规划。
当前,中国实行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建设用地“闸门”,沿海各地把发展的目光转向海洋,“向大海要地”,围填海活动呈现出速度快、面积大、范围广的发展态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座谈会上指出,大型的围填海项目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退化、环境恶化、资源衰退、海洋灾害加剧等多方面的问题。
根据有关调查情况,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长阿东估计,“十五”(2001-2005年)期间,中国平均每年围填海面积约300平方公里。根据目前各地提出的围填海需求,“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预计每年的数目将远远超过这一数字。
“我们将先在局部地区开展规划试点,有可能先从环渤海地区开始。”阿东说,“依照全国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我们把近岸海域划分为禁止围填区、限制围填区、适度围填区、围填供给区等4种功能区域,并计划制定沿海各地的围填海总量控制指标。”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根据这一条例,中国将“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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