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少林 诚刚 记者 王健)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今起我市将进入“犬类管理专项行动”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市容城管部门将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坚决取缔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处罚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突击清扫因犬类便溺造成环境卫生差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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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将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0条第3款规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视情节轻重暂扣其作业工具及其经营兜售的物品,要求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
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将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1条第7款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市容局副局长、市市容系统犬类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宜武说,市环卫部门今起还将对全市因犬只随地便溺而造成卫生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地段,进行集中清扫,还清洁于群众。市民若发现有占道无证销售犬只及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可向市容部门举报,电话:8664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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