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夏洪波、张武报道:昨天,是武汉110成立20周年的纪念日。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刑警,向记者介绍了该如何保护案发现场。
民警介绍,如果是盗窃案现场,报警人应将出事的房间、进出房间的路线和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封闭起来,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对于发生在室外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被盗案件,应保留与盗窃犯罪有关的一切痕迹、物品;如果汽车被盗、车窗被砸而失窃物品,受害人一定要原地报案,不能洗刷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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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抢劫,市民应尽可能把对方的外貌特征、使用的工具、说话特点记住。不要直接接触掉落的物品,应戴上手套,尽可能拿物品的边缘。
在发生命案时,亲属看见死者,通常会因为过分悲痛而扑向死者大哭。民警表示,这样会造成现场痕迹的混乱,会对公安技术民警勘查现场及确定对嫌疑人的范围及人数造成误导。
报警人应首先封闭现场,不能挪动死者或整理死者衣服,有血迹也不要擦拭,切勿将水等液体带入现场。如现场有伤者,在对其抢救前还应记住伤者躺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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