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雄)1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级有关厅局及工、青、妇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连生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作了讲话。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监督法和胡锦涛、吴邦国等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就如何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会上通报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06年的工作情况和2007年计划开展的主要工作。各市人大的同志结合工作实践,谈了对监督法的认识,交流了各自开展工作的经验体会,提出了一些值得深入研究思考的问题和意见。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围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对内司委的工作讲了意见和建议。
潘连生在讲话中要求,当前,各级人大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迫切任务,全面、正确、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各市人大要对近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和分析,对符合监督法基本精神的要坚持完善,对与监督法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纠正;对监督法提出的新要求要认真落实。认真做好内务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加强跟踪监督、讲求监督实效。人大应认真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密切关注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一是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和程序处理;二是要坚持集体研究;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四是要坚持分级处理;五是要坚持人大不直接办理案件的原则。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人大内司委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要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