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2006年春节前后闹得合肥市民人心惶惶的程飞、罗朝辉等人抢劫、盗窃案于昨天上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涉案被告人共20名,一半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刚满16周岁。
酿下“12·23”血案
检察机关所控诉的第一个犯罪事实就是“12·23”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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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室里照样行凶
另一个犯罪事实是,2006年4月26日下午,关押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的徐某和杨某(均另案处理),对刚关进监室的被害人张小军“看不顺眼”,找借口让张小军到监室外的放风场,对张小军进行一番殴打,后张小军正准备回到监室内,被告人罗朝辉不由分说,向张小军的腹部猛击一拳,导致张小军脾脏破裂,后又由医院救治实施脾脏摘除手术。
“大小通吃”抢劫购赃
程飞、罗朝辉等20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犯抢劫、收购赃物、故意伤害以及盗窃四项罪名。检方指控的抢劫和收购赃物犯罪事实共36起,暴力或暴力威胁抢劫现金和各种物品,“大小通吃”,现金多有六千余元,少则几十元,物品大到手机、电动自行车,小到衣服、巧克力,甚至半包香烟。检方指控的盗窃事实有4起,被盗物均为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动车,被盗车辆共有9辆。
因被告人众多,事实繁杂,法院审理预计持续两至三天。 (胡明艳、刘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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