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法院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在1月11日前对“国务机要费案”六项“机密外交”提出说明,截止到今天中午,合议庭仍然没有收到陈水扁办公室的函复文件。
据报道,针对“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说,一切费用都用在六项“机密外交”上,法院之前二度要求“总统府”提出说明,但有鉴于第一次“府方”给了法院软钉子,法官特别要求用最速件的方式,专人把函文送进“府内”,并且限期在1月11日,也就是今天中午以前函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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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截至今天中午前,合议庭仍然没有收到府方的函覆文件,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昨日在尼加拉瓜,对“机密外交”发表看法,他说,“不是不说实话,而是有些事不能说,死了也不能说”,所以“府方”应该不会有任何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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